文件标题: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化妆品生产监督检查缺陷整改指南》的通告
发文字号:辽药监告〔2025〕8号
发布机构: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2025-01-15
效力状态:有效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化妆品生产监督检查缺陷整改指南》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推动我省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指导和规范监督检查缺陷整改工作,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监管实际,我局于2022年9月19日制定发布《化妆品生产监督检查缺陷整改指南(试行)》,现试行到期,转为正式执行。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