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标题: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主体责任清单等三个主体责任清单的公告
发文字号:辽药监告 〔2023〕17号
发布机构: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2023-03-07
效力状态:有效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主体责任清单等三个主体责任清单的公告
为进一步落实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和药品网络销售企业主体责任,规范药品网络销售经营和服务行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我局制定了《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主体责任清单》《药品批发企业网络销售主体责任清单》《药品零售企业网络销售主体责任清单》,现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1.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主体责任清单
2.药品批发企业网络销售主体责任清单
3.药品零售企业网络销售主体责任清单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