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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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药品批发企业销售药品提供的符合法规的电子公章企业首营是否跟纸质鲜章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辽宁省的一家经营药品的公司,关于药品批发企业销售药品提供的符合法规的电子公章企业首营是否跟纸质鲜章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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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24-05-22 10:05:16

答复时间:2024-05-28 14:02:59

答复单位:辽宁省药监局

答复内容:

留言时间:2024年5月22日 答复时间:2024年5月28日 答复单位: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答复内容:您好,按照《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加盖符合法律规定的可靠电子签名或者电子印章的首营企业、首营品种、购货单位、检验报告等资质资料,与纸质资料具有同等效力。感谢您对辽宁药监事业的支持,让我们共同维护辽宁良好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