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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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氢溴酸右美沙芬目前辽宁省如何管控

您好,有关近期,国家药监局2024年第54号文件:将右美沙芬,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诺夫拉啡,氯卡色林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请问辽宁药监局目前是如何管理复方氢溴酸右美沙芬糖浆这个品种的?

回复消息

留言时间:2024-12-11 22:38:55

答复时间:2024-12-17 16:50:06

答复单位:辽宁省药监局

答复内容:

留言时间:2024年12月11日 答复时间:2024年12月16日 答复单位: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答复内容:您好,按照《国家药监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右美沙芬等药品管理的通知》(国药监药管〔2024〕16号 )要求,右美沙芬(单方制剂、盐)纳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你所咨询的复方氢溴酸右美沙芬糖浆不是右美沙芬单方制剂,不按照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药品经营环节参照此文件执行。已电话答复。感谢您对辽宁药监事业的支持,让我们共同维护辽宁良好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