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内容
意见征询后是否可可在采纳通告下方附件
老师您好,对于省局征询意见后的法规文件,是否可以在采纳通告的下方附件采纳后的文件呢,或者我下载征询意见附件时能是已经通过采纳修改好的文件。希望得到您的回复,非常感谢
回复消息
留言时间:2023-08-02 15:42:45
答复时间:2023-08-03 09:19:05
答复单位:辽宁省药监局
答复内容:
留言时间:2023年8月2日 答复时间:2023年8月3日 答复单位: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答复内容: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经电话联系您解答。感谢您对辽宁药监事业的支持,让我们共同维护辽宁良好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