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举措》制定的背景和目的是什么?
化妆品新原料是化妆品产业发展的核心。我局前期调研了解到,省内化妆品新原料研发企业包括药品生产企业、化工企业、食品生产企业及化妆品生产企业等不同类型企业,大部分企业存在对新原料政策法规、研究路径、申报要求了解不足,成果转化难等问题。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关于支持化妆品原料创新若干规定》及我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高效指导、化解化妆品新原料研究、申报、合规、监测全周期技术问题与合规隐患,促进化妆品新原料创新发展,我局研究起草本《举措》。
二、《举措》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举措》主要包括三部分共12项举措。
第一部分包括3项举措,主要明确了收集新原料研发信息的渠道,为制定帮扶清单奠定基础。
第二部分包括4项举措,主要明确了新原料研发前置技术指导、申报前资料预审服务、生产环节合规指导、注册备案转目录全周期技术指导服务的具体工作。
第三部分包括5项举措,主要强调提升企业、监管双方技术能力,搭建政产学研平台,注重成果转化,促进产业发展。
三、哪些项目可以纳入新原料创新帮扶清单?
将立足辽宁特色资源,采用前沿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化妆品新原料,纳入我局化妆品新原料创新帮扶清单。
四、全周期指导具体包括哪些举措?
我局统筹监管、审评、检验检测及监测机构技术骨干,组建专班,发挥监管合力作用,对接企业需求,提供全周期指导服务,推动新原料纳入目录II。
1、研发前置指导
企业启动新原料研发前,可提出研发前指导。基于企业前期调研及研究结果组织专家研判是否属于化妆品新原料。指导企业规范开展制备工艺优化、质量标准建立、安全性评估、功效宣称评价等研究工作,避免企业在研发阶段走弯路。
2、申报前资料预审
企业申报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前,可通过省药监局官网“辽宁省化妆品新原料创新专栏-化妆品新原料资料预审”提出资料预审需求。我局组织专家对资料完整性、逻辑性、规范性进行预审,并在10日内反馈修改意见,规范申报资料,提高注册/备案成功率。
3、投产前生产合规指导
新原料完成注册备案商业化生产前,我局围绕工艺符合性、工艺验证、生产过程控制、批次管理、稳定性研究、质量管控等重点内容给予企业合规指导,推动企业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保障规模化生产合规有序开展,确保新原料质量稳定可控。
4、助推新原料转目录
按照法规要求新原料上市后进入3年安全监测期。我局指导企业建立使用台账、不良反应上报、年度监测报告;配合国家现场核查,指导企业规范整改;推动监测期满的新原料纳入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II。
五、提升新原料研发创新能力的举措?
我局联合技术机沟、行业协会,常态化组织企业、专班人员参加培训、实训、交流,双向提升企业、专班人员技术能力。探索搭建监管、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对接平台,畅通供需沟通渠道,共享研发和检测资源,搭建政产学研平台,促进产业发展。
解读单位: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监管处
解读人: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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