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接主体:辽宁绿洲宾馆有限公司(辽勤集团子公司)。
原因:省食药监局原直属事业单位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一直负责局机关物业管理工作,因2018年机构改革,该单位并入辽勤集团(辽委办发〔2018〕65号)。按照政策规定,原事业单位承担的服务项目,在改革过渡期内,可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继续由辽勤集团作为承接主体,辽宁绿洲宾馆有限公司隶属于辽勤集团。 同时上述情况符合单一来源第三条(一)第3条按照统一标准在全国或区域性实施的采购项目,已经过上级国家机关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或其他方式确定了唯一供应商并有文件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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