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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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药监局召开全省化妆品监管工作暨风险分析会议

  4月3至4日,2023年全省化妆品监管工作暨风险分析会议在沈阳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化妆品监管工作会议和全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要求,总结2022年全省化妆品监管工作,研究部署2023年重点任务,分析研讨化妆品监管风险隐患,有针对性地部署风险防控工作。省药监局副局长潘勇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从深入推进化妆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化妆品全链条监管、完善风险防控措施、稳步提升监管能力、监督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等几个方面,对2022年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深入分析了当前面临的新形势和新挑战,对做好2023年化妆品监管工作提出要求。

  会议强调,2023年是辽宁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首战之年,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以“四个最严”为根本导向,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国家局及省局部署要求,按照“讲政治、强监管、保安全、促发展、惠民生”的工作思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大化妆品生产、经营各环节监管力度,严防严控安全风险,不断加强化妆品监管能力建设,切实保障公众用妆安全,促进我省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明确,2023年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围绕以下四个方面的重点任务,扎实做好化妆品监管工作。一是要突出重点、强化责任落实,推进化妆品安全专项整治长效化,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二是要持续开展法规宣贯培训,提升监管能力,引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大力进行科普宣传,提升社会共治水平。三是要加大日常监管力度,规范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强化全链条备案管理,从严规范生产许可管理工作,提高生产环节监督检查效能,持续强化经营环节监管工作,加强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和管理。四是要加强化妆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化解,提高监督抽检的靶向性和有效性,稳步推进风险监测工作,提高不良反应监测质量。

  会议期间,分组对化妆品生产和经营环节安全风险进行了交流研讨,就化妆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监督抽检、不良反应监测和化妆品经营环节监督检查、专项整治、监督抽检、量化分级管理等工作中发现的风险问题进行了分析评估,研究制定发相应的防控措施。

  各市、沈抚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处)室负责人,省药品检验检测院负责人,省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处、各稽查处、药品审评查验中心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