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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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药监局组织召开全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暨风险会商会议

3月15日,全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暨风险会商会议在沈阳召开。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和全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22年全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成效,研究部署2023年重点任务,会商分析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使用环节存在的风险隐患。省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潘勇出席会议并讲话。

潘勇同志从全省医疗器械安全整治、医疗器械监管能力提升、医疗器械注册备案、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疫情防控服务保障等5个方面,对2022年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充分肯定了取得的成绩,深入分析了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机遇和新挑战,对做好2023年医疗器械监管工作提出要求。 

会议强调,做好2023年全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全国医疗器械监管工作会议和全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部署,以中国式药品监管现代化为统领,按照“讲政治、强监管、保安全、促发展、惠民生”工作思路,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强化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疫情防控和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推进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用械安全有效,服务推动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明确,2023年,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围绕以下六个方面重点任务,扎实做好医疗器械监管工作。一是要坚持注重成效,持续深化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做好医疗器械抽检和监测工作;三是要坚持夯实基础,不断完善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管理体系;四是要坚持鼓励创新,全力支持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五是要坚持慎终如始,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医疗器械质量监管;六是要坚持立足长远,全面推进医疗器械监管能力建设。

会议期间,分组对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使用环节安全风险进行了会商研究,共排查出生产环节风险隐患60项、经营使用环节风险隐患48项,并针对排查出的风险逐一进行分析讨论和评估,研究制定了相应的防范措施。

各市、沈抚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同志及相关科(处)室负责人,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院负责人,省药监局医疗器械监管处、各稽查处、药品审评查验中心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