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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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药监局与省公安厅联合召开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实施细则专题培训会议

为做好《辽宁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宣贯落实工作,充分发挥药品行刑衔接机制作用,进一步加大打击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工作力度,近日,省药监局与省公安厅联合召开《细则》贯彻实施专题培训会议。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刑侦人员、各级药品监管部门稽查执法人员共计1000余人参加培训会议。

会议针对《细则》中公安机关适时提前介入的情形、药监部门建议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内容、主观故意的情形、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几种情形、涉案物品移送要求、案件咨询和请示相关要求、案件联合督办相关要求和奖励措施等八个方面重点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大连市、本溪市公安局做了典型案例经验介绍,分享了案件调查取证难点和应对策略。

   会议强调,药品行刑衔接是惩治药品违法犯罪,维护药品市场秩序,提升药品安全保障水平的强有力武器,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和药品监管部门必须充分认识药品行刑衔接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强化系统思维,提升协同协作能力,在案件查办过程中相互沟通、相互交流,取得共识、达成一致,用足用好行刑衔接机制,不断提升打击药品违法犯罪工作效能,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全有序的用药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