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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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药品安全及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扩大)会议研究部署全省药品安全工作

  2023年7月25日,省药品安全及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扩大)会议,总结2022年以来全省药品安全及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副省长、省领导小组组长高涛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省领导小组副组长、组成人员,各市、沈抚示范区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相关成员参加会议。会议听取了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药监局)关于全省药品安全工作情况及下步工作建议的报告,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分别作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2022年以来,在各级政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省药品安全协调协作进一步强化,协同共治能力进一步提升,打击药品违法犯罪成效显著,药品安全风险防控扎实有效,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多元共治的药品安全工作格局初步形成,医药产业创新发展进程不断加快,全省药品安全工作取得新成效、呈现新气象、体现新担当,药品安全形势持续保持稳定向好态势。

  会议强调,党的二十大对保障人民健康、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强化药品安全监管等作出一系列重大论述和重大部署,为药品安全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药品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从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从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的高度来认识和看待药品安全问题,把药品安全工作放到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大场景中去谋划,放到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生动实践中去推进。要深刻认识保障药品安全是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药品安全“一盘棋”意识,紧扣产品、企业“两个维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三个责任”,把“四个最严”要求落实到药品安全工作各领域、全过程。要深刻认识防范化解风险是药品安全工作的核心任务,围绕“管得住”“管得早”“管得了”,推动药品安全管理从“被动防御”向“主动防控”转型,从“随机安全”向“本质安全”升级。要深刻认识推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是提高药品安全保障水平的必然要求,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培育壮大生物药、优化提升化学药、创新发展现代中药、大力发展先进医疗器械,推进医药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坚持药品安全底线与质量高线“双抓双促”,努力促进医药产业成为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的重要增长极。

  会议要求,要围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网络市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专项行动、平安寄递专项行动等重点任务,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风险随时都在”的危机感,发扬斗争精神、提升斗争本领、凝聚斗争力量,强化药品安全各领域、全过程动态监管,用长牙齿的硬措施守护好药品安全,为全方位筑牢国家安全底线贡献力量。要严格落实药品安全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以监管责任、属地责任的有效落实,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要聚焦重点产品、重点环节、重点对象、重点区域,综合运用检查核查、监督抽检、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监测、投诉举报、舆情监测等渠道全面排查化解风险隐患。要坚持重拳出击、露头就打、严惩重处药品违法犯罪行为,从严把握监管执法尺度,及时公开案件处罚信息,用好行刑衔接机制,全面提升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合力。要围绕各领域、各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问题,强化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监管协同,使各环节有效衔接、相互补台,形成既互相联动、又相互约束的闭环监管机制。要不断加强法治化建设,强化技术支撑,发展智慧监管,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夯实药品安全工作基础。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全力支持药品医疗器械研发创新,服务推动企业做大做强,积极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水平,全力服务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