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部门会议

省药监局组织召开全省药品流通监管工作暨风险会商会议

    3月9日,全省药品流通监管工作暨风险会商会议在沈阳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全国药品监管工作会议、全国药品注册管理和上市后监管工作会议和全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交流风险处置经验,总结2022年全省药品流通监管工作,部署2023年重点任务。

    会议指出,2022年,全省药品流通监管战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监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开展流通领域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积极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大局,全省流通领域药品安全形势稳定向好,监管工作取得新突破。

    会议强调,做好2023年全省药品流通监管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药监局各项决策部署,按照“讲政治、强监管、保安全、促发展、惠民生”的工作思路,盯紧盯牢全年重要目标任务,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重点工作,在药品安全三年攻坚行动首战之年跑出加速度、取得好成绩。

    会议明确,全战线要突出六个重点做好2023年药品流通监管工作。一是凝心聚力,全面完成好药品安全三年攻坚行动首战任务。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继续依法严厉打击流通领域药品违法行为。三是强化底线思维,切实保证高风险药品质量安全。四是完善制度机制,促进流通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五是严控风险,推动药品流通经营秩序持续向好。六是强化法律法规宣贯培训。

    会上,与会人员围绕本单位2022年度亮点工作、风险筛查及处置做法等进行了交流发言。

    各市、沈抚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同志、相关科(处)室负责人,省药监局药品流通监管处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