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根据企业申请,我局现依法注销辽宁葛洪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许可证编号:辽BA024000030)、国药器械辽阳有限公司(许可证编号:辽AT4190067)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特此公告。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