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药监告〔2025〕114号
按照《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做好有关改革试点经验推广落实工作的通知》(药监综法函〔2025〕37号),根据企业申请,我局现依法取消沈阳诚和康健大药房有限公司的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辽网药信备字〔2025〕00121号)。 特此公告。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