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根据企业申请,我局现依法注销义县健康药品连锁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辽BA4160010)、锦州广源健民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辽BA4160014)、调兵山市北方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辽BA024300004)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