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中药材GAP延伸检查结果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按照《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中药科学监管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成立专家组,对沈阳药大雷允上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鸦胆子油乳注射液(国药准字Z21020639)和鸦胆子油口服乳液(国药准字Z21021715)生产所用的鸦胆子药材种植基地进行了GAP延伸检查,检查结果符合GAP要求(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