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关于印发〈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有关规定,经审查和现场检查,辽宁钰德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药品分公司符合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经营要求,现予公示。公示时间自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8月3日止。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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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