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服务 >> 公告通告 >> 医疗器械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第二类创新医疗器械确认结果的公告

辽药监告〔2026〕93号

  经审评,康湃医疗设备(大连)有限公司申请的“乳腺超声诊断系统”符合《辽宁省第二类创新医疗器械注册工作程序》(辽药监告〔2025〕73号),确认为辽宁省第二类创新医疗器械。

  上述产品自本公告之日起5年内申报注册的,将按照创新医疗器械注册工作程序实施审评审批。

  特此公告。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