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药监告〔2026〕25号
经审评,捷镜医疗技术(沈阳)有限公司申请的“一次性使用电子上消化道成像导管”“一次性使用电子下消化道成像导管”符合《辽宁省第二类创新医疗器械注册工作程序》(辽药监告〔2025〕73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确认为辽宁省第二类创新医疗器械。
上述产品自本公告之日起5年内申报注册的,将按照创新医疗器械注册工作程序实施审评审批。
特此公告。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