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药监告〔2024〕125号
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申请,我局现依法注销新洲印刷(辽宁)有限公司医用外科口罩(辽械注准20202140333)和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辽械注准20202140334)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特此公告。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