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药监告〔2024〕50号
按照《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根据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申请,我局决定依法注销沈阳中意一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编号:辽食药监械生产许20200134号)和康恒医疗器械(辽宁)有限公司(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编号:辽食药监械生产许20210023号) 2家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特此公告。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