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规定》,我局按程序开展法律顾问公开选聘。经公告、审查、评审、征求省司法厅意见,现将拟聘任单位公示如下:
1.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
2.辽宁华轩律师事务所
公示期:2026年5月11日—2026年5月19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单位存在异议,请通过书面、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实名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我局将对反映的问题严格保密,并依法依规进行核查处理。
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纬路16号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
联系电话:024-31602083
电子邮箱:fzc.fda@ln.gov.cn
特此公示。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