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变更前后样品的溶出曲线、杂质谱、关键理化性质等应保持一致。对于变更前已经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产品,应对变更后的产品按照一致性评价的方法,与变更前的产品进行溶出曲线、杂质谱、关键理化性质等的对比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