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药监告〔2023〕124号
为加强医疗器械监督管理,保障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安全有效,2023年,省药监局组织对血液透析浓缩液、一次性使用真空采血管等94批(台)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符合标准规定产品93批(台),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1批(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2023年辽宁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检结果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