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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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拉吾天然植物凝胶”等化妆品的安全警示信息

近期,在2023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中,经广东省药品检验所检验,发现“拉吾天然植物凝胶”(批号:2021091433,抽样编号:GC23441119含有化妆品禁用原料“倍他米松双丙酸酯”。上述产品的受托生产企业为沈阳爱华化妆品有限公司,备案人为沈阳盛大菲同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已于2022年3月31日注销其名下的全部备案产品,并于2023年4月2日注销营业执照。

化妆品经营者如发现上述产品,应立即停止经营。提醒消费者谨慎购买沈阳盛大菲同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名下的其它化妆品。如发现可疑产品,请向属地监管部门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