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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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助邦科技有限公司对经颅微电流刺激仪的主动召回

沈阳助邦科技有限公司报告,由于其代理进口的经颅微电流刺激仪使用说明书与经注册的内容不一致,公司决定对其代理进口的经颅微电流刺激仪进行主动召回,召回级别为三级,涉及产品的规格、型号及批次等详细信息见《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