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沈抚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按照《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药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药监综〔2025〕53号)要求,现就我省2025年“药品安全宣传周”(以下简称“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5年“宣传周”活动时间为9月1日-7日。各地应结合实际,在此期间围绕活动主题组织开展本地“宣传周”活动。
二、活动主题
2025年“宣传周”活动的主题为“药品安全 监管为民”。
三、宣传重点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是三年行动决胜之年,也是全面深化药品监管改革再出发的一年。今年的“宣传周”将重点围绕 “十四五”期间药品监管工作取得的成效,集中展现药品监管部门全力保障高水平安全,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深化药品监管改革,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相关政策要求的工作举措,增强公众对药品监管工作的信任与支持。深入开展“两品一械”科普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宣传“两品一械”安全相关科普知识,进一步提高公众科学素养,营造全社会共治共享良好氛围。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按照《2025年“药品安全宣传周”重点活动安排》(附件1),结合本地实际,组织策划“宣传周”相关活动。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医疗机构、科研单位、大型企业、新闻媒体、科普组织等积极参与活动,扩大“宣传周”活动的参与范围、覆盖面和社会影响,提升宣传效果。
(二)增强活动实效。各地同步启动“药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集中营造良好宣传氛围。各地要加强广电报刊等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的融合推广,切实形成全媒体全覆盖格局。紧扣传播规律和公众关切,使用统一的“宣传周”主视觉(待国家局发布),丰富和完善宣传内容形式,动员公众积极参与“两品一械”网络知识竞赛。
(三)严肃工作作风。各地要加强对各类宣传材料的审核把关,严把政治关和业务关,确保科普宣传内容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准确性。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大讲排场和形式主义。
(四)总结经验做法。各地要将相关活动开展情况(文字+图片或视频)、当地媒体的宣传报道及时发送至指定邮箱,及时汇总本地区“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认真总结活动成效和经验,于9月20日前将总结盖章扫描件及word版连同相关活动资料发至指定邮箱。
请各市局确定1名活动联系人,于8月7日前将联系人信息表(附件2)发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梁旭 电话:024-31607012
邮 箱:bgs.fda@ln.gov.cn
附件:1.2025年“药品安全宣传周”重点活动安排
2.略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