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标题: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辽宁省药品生产企业质量风险管理指南的通知
发文字号:辽食药监安发〔2015〕150号
发布机构: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2021-11-30
效力状态:有效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绥中、昌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促进全省药品生产企业科学规范地开展质量风险管理,着力提高主动发现和有效控制风险的能力,改进药品质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指南,并提出以下要求,请督促辖区内企业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市(县)局要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将企业质量风险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作为评价企业总体生产质量管理水平的重要依据,对不能主动发现质量风险或不能有效防控质量风险的企业,应当加大监管力度,增加监管频次。
二、各市(县)局要结合《辽宁省药品生产质量风险管理办法(试行)》(辽食药监安发〔2014〕126号)的相关要求,落实好药品质量风险管理工作,运用风险管理理念开展药品生产日常监管工作。对于在监管当中发现的质量风险,应当督促企业及时处置,并将处置结果传递至省局药品生产监管处。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