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标题: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辽宁省第二类医疗器械优先注册程序》的通告
发文字号:辽药监告〔2025〕127号
发布机构: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2025-11-21
效力状态:有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53号),省药监局组织对《辽宁省第二类医疗器械优先注册程序》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完善了适用情形、申报资料要求等相关内容(见附件1),自本通告印发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附件:1.《辽宁省第二类医疗器械优先注册程序》修订条款说明
2.《辽宁省第二类医疗器械优先注册程序》(修订稿全文)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