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标题: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辽宁省药品监管领域行政执法“四张清单”的通知
发文字号:辽药监法〔2025〕2号
发布机构: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2025-01-06
效力状态:有效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辽宁省药品监管领域行政执法“四张清单”的通知
各市、沈抚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机关各处室:
《辽宁省药品监管领域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已经2024年12月30日省药监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23年7月28日印发的《辽宁省药品监管领域行政执法“四张清单”》(辽药监法〔2023〕40号)同时废止。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6日
附件1辽宁省药品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xlsx
附件2辽宁省药品监管领域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