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辽宁省药监局组织编制的《普通化妆品备案资料编制技术要求》(DB21/T4500-2026)获批辽宁省地方标准,自2026年11月30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省化妆品备案工作首个技术性地方标准,标志着辽宁省化妆品监管工作正式迈入标准化筑基、规范化运行、精细化治理的新阶段。
长期以来,我省化妆品备案资料存在编制口径不统一、企业申报质量参差不齐、备案资料补正率偏高等问题,影响化妆品备案工作质效。
针对上述问题,省药监局组织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立足我省化妆品备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集行业意见、组织开展专家论证,对标《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研究制定了《普通化妆品备案资料编制技术要求》(DB21/T4500-2026),实现化妆品备案资料“有标可依、有规可循”。
该标准覆盖普通化妆品备案全链条核心资料,系统明确了备案资料编制规则、统一了技术审核口径、清晰划定了合规边界,更契合企业申报需求、适配审评人员审核场景、符合国家规范要求,为省内化妆品企业提供清晰、可落地的备案资料编制指引,有效降低了企业合规时间成本,进一步提升了化妆品备案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与精准性,为我省“美丽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标准支撑。
下一步,省药监局将对省内备案人及监管人员开展标准宣贯,以案例形式开展标准内容解读,扎实推进标准执行,全面提升企业备案资料准备效率,持续构建监管有力度、服务有温度、产业有活力、安全有保障的化妆品产业发展新格局,助力辽宁省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