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深化医疗器械警戒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深入推进警戒试点工作,提升各试点单位医疗器械警戒业务实操能力,辽宁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于2026年8月11日至12日在沈阳市举办了辽宁省医疗器械警戒试点工作培训班。市场监管部门、市级监测机构、试点医疗机构、试点医疗器械注册人的相关负责同志及工作人员共计100余人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邀请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及上海、江苏、重庆省级监测机构的专家,就国家医疗器械警戒试点工作进展与要求、《医疗器械警戒质量管理规范》、警戒计划编制、警戒检查要点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同时聚焦医疗机构风险识别和注册人上市后监测等一线工作场景,系统梳理了医疗器械警戒落地执行的技术规范要求,并就日常监测、风险处置、档案管理等重点环节进行经验交流,提升了试点单位的理解运用能力。
省中心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持续跟进试点单位落实情况,常态化开展业务指导,督促各方严格落实医疗器械警戒相关规范要求,不断完善全省医疗器械风险监测与防控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械安全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