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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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推进药品全品种全链条信息化追溯工作

  近日,省药监局、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进药品全品种全链条信息化追溯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一物一码、物码同追”为核心,巩固重点品种药品追溯成效,拓展追溯品种,推进生产、经营、使用环节药品全品种信息化追溯工作。

  《通知》明确,药品持有人、生产企业应对在产药品各级销售包装赋码、关联并激活;药品经营企业自2026年9月1日起,对全部已赋码在售药品开展入出库扫码及数据上传;全省三级公立医疗机构于2026年9月30日起,开展购进药品全品种入库扫码上传,其他医疗机构逐步推进药品全品种扫码追溯。

  《通知》围绕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对药品全品种追溯工作进行了细化、规范。要求药品持有人、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建立健全药品追溯管理制度,将药品全品种追溯工作纳入质量管理体系,支持企业和医疗机构推动ERP、WMS、HIS等业务管理系统与药品追溯系统数据对接,提升管理效率和合规管理水平,同时,明确药监、卫健和医保部门职责分工,要求各地相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方责任、强化协同联动,同步开展政策宣讲培训。

  药品全品种全链条信息化追溯工作的推进实施,将为我省公众用药安全有效和医保基金安全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