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优化全生命周期监管支持高端医疗器械创新发展有关举措的公告》精神,支持高端医疗器械发展,近日,辽宁省药监局修订发布了《辽宁省第二类医疗器械优先注册程序》,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此次修订重点对原《辽宁省第二类医疗器械优先注册程序》的适用情形、申报资料等内容作出调整,进一步增强注册程序的适用性和针对性。一是将医用机器人、脑机接口设备、高端医学影像设备、创新中医诊疗设备、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和新型生物材料医疗器械等高端医疗装备中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纳入优先注册适用情形。二是将原《辽宁省第二类医疗器械优先注册程序》中“列入国家、省科技重大专项或重点研发计划、在国内依法拥有产品核心技术发明专利”等情形,纳入辽宁省第二类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三是对相应申报资料的具体要求进行了调整。
本次修订聚焦支持高端医疗器械发展,让创新、优先等政策效应更加凸显,为医药器械创新升级注入强劲动力,推动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下一步,省药监局将持续加大这一便企利企举措的实施力度,助力更多优质医疗器械产品早日上市,为打造先进医疗装备产业集群贡献药监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