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及省委、省政府“数字辽宁,智造强省”的工作部署,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医药产业链深度融合,提高全省医药领域信息化、智慧化水平,4月21日,省药监局、省工信厅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辽宁省生物医药产业数智化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依据国家药监局、工信部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实际和工作需求制定,分为工作目标、基本原则、工作要求、保障措施等四个部分。主要目标包括:一是发挥政策引导作用,调动企业数智化转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全省医药领域的数智化水平。二是加强行政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协作,帮助有条件企业争取信息化项目资金支持,共同推动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三是推动生产、检验过程信息化、药品全品种全链条追溯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深入开展。四是为推进和完善信息化监管工作夯实产业基础。
《实施意见》的实施有利于统筹推进生物医药领域信息技术融合创新和场景应用,推动辽宁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在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实现数智化管理,有利于提高药品全生命周期管理能力,推动信息技术赋能药品监管,促进“人工智能+”行动在药品监管领域的探索实践。下一步,省药监局将会同省工信厅统筹抓好落实,指导省内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及各市药品监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意见》要求,全面提高医药领域数智化水平,提升药品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动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