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提升中药质量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建设中医药强省的实施意见》,持续推动我省大宗地产中药材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4月24日,省药监局组织召开全省中药材GAP推进会,中药材种植、养殖地区市场监管部门、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企业、中药生产企业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省药监局介绍了中药材GAP推进实施情况、取得的主要成效及下一步工作安排,对中药材GAP实施技术指导原则进行了全面解读,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分享了加强中药源头管理,开展中药材GAP质量体系建设的要点和经验。
近年来,省药监局以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为抓手,持续推动我省大宗地产中药材实施GAP规范化建设,制定印发《辽宁省规范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工作指导意见》,先后分两批遴选人参、细辛、龙胆等19个辽宁省产地趁鲜切制中药材品种,并确定桓仁县、西丰县、新宾县和清原县为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规范化建设试点县。同时,鼓励中药生产企业采取多种方式,在中药材产区建设鲜切药材生产加工基地,推动我省大宗地产中药材GAP建设、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中药饮片、中成药一体化发展,做长中药产业链,提升我省中药材、中药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县域经济协同发展。4个试点县的中药材产业快速发展,桓仁县生产的人参片得到市场的广泛青睐,订单量较以往增加10%,产值增加约3000万元;西丰县的鹿茸趁鲜切制比传统方式减少了重量和营养成分的损失,增收11%,产值增加约2000万元;清原县成功引进安徽贺林药业,投资300万元更新升级产业设施;新宾县相关企业销售额增长30%。沈阳药大雷允上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鸦胆子注射液、鸦胆子口服乳剂使用的中药材通过GAP延伸检查,预计每年提升销售额约3000万元。省内五味子、人参、龙胆三个中药材品种的部分种植区域接受外省监管部门的延伸检查,符合GAP要求。
下一步,省药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提升中药质量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辽宁省中医药条例》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中药源头管理,按照“提前介入、优化程序”要求,指导、鼓励省内有条件的中药生产企业使用符合GAP要求中药材,提升产品内在质量,提升中药产品市场竞争力。同时探索建立中药全链条信息化追溯机制,逐步实现从中药材种植、采购入库、饮片炮制加工以及中成药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可追溯。进一步加强与中药材产区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支持、指导我省大宗地产中药材规模化、规范化种植、养殖基地建设,促进中药产业链持续健康发展,将推动中药材GAP基地建设作为推动地方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助力当地经济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