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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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药监局发布公告鼓励已上市医疗器械来辽宁注册生产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打造医疗装备战略性产业集群的决策部署,持续优化我省医疗器械领域营商环境,推动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近日,省药监局发布《关于鼓励已上市医疗器械来辽宁注册生产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进一步优化审评审批流程,鼓励和吸引外省优质企业来我省注册生产。

  《公告》明确,鼓励已获外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产品来辽宁注册生产,省药监局将按照“提前介入、一企一策、全程指导、结果互认”的原则,在注册申报资料准备、质量管理体系建立运行、生产场地建设等方面提供服务指导。对于取得原医疗器械注册人出具的同意使用其注册申报资料开展注册和生产的授权书,且产品无实质改变、符合现行法规及强制性标准、完成工艺验证并检验合格的第二类医疗器械,在标准不降低、程序不减少的基础上,加快申报产品在我省注册生产进程,受理注册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技术审评和质量管理体系现场核查,符合规定的1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审批决定。

  下一步,省药监局将密切关注《公告》的实施效果,根据企业意见建议,进一步优化审评审批流程,确保这一便企利企措施落地见效,进一步提升企业的体验感和获得感,全力助推我省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