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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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药监局组织召开全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会议

3月21日,全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会议在沈阳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医疗器械监管工作会议、全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23年工作,分析当前形势,部署2024年重点任务。省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嘉仡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2023年,全省各级医疗器械监管部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认真贯彻《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持续深化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加强全生命周期质量监管,稳步推进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大力加强监管体系和能力建设,全力助推产业创新高质量发展,医疗器械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监管工作取得新成效、迈上新台阶。

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新时期监管工作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药监局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按照“讲政治、强监管、保安全、促发展、惠民生”工作思路,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继续深入实施药品安全三年攻坚行动和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全面筑牢安全底线,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服务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在打好打赢新时代“辽沈战役”中展现更大的担当和作为。

  会议明确,2024年,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围绕以下四个方面重点任务,扎实做好医疗器械监管工作。一是以加强审评能力建设为重点,全面加强注册备案管理。二是以严控安全风险为重点,强化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监管。三是以严查大案要案为重点,深化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四是以鼓励创新为重点,服务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

  会上,沈阳、大连、朝阳市市场监管局和省药监局稽查一处、稽查二处、稽查六处做了交流发言。各市、沈抚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自贸区各片区管委会药品监管部门,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院,省药监局医疗器械监管处、各稽查处、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