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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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药监局召开全省拓展化妆品经营环节量化分级监管试点工作现场会

  为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规范化妆品经营行为,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提升化妆品监管科学化、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促进用妆安全和营商环境双提升,在前期喀左县化妆品经营环节量化分级监管试点工作基础上,省药监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拓展化妆品经营环节量化分级监管试点工作,明确要求各市至少确定1个县(市、区)进行拓展试点工作,并印发了全省拓展化妆品经营环节量化分级监管试点工作方案。为有序推进此项工作,4月26日,省药监局在朝阳市喀左县召开全省拓展化妆品经营环节量化分级监管试点工作现场会。

  会议期间,参会人员现场观摩喀左县化妆品经营环节量化分级监管试点工作成果,并集中观看喀左县量化分级监管试点工作巡礼片。喀左县政府副县长王崇东致词,喀左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付德江总结介绍喀左县量化分级监管试点工作经验,朝阳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于仁礼总结量化分级监管试点工作成效并对全市下步拓展量化分级监管试点工作提出要求。省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潘勇出席会议并讲话,充分肯定喀左县化妆品经营环节量化分级试点工作取得的成效,并对下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和工作要求。

  2021年以来,喀左县市场监管局在省药监局及朝阳市市场监管局的大力指导下,践行分类监管、风险监管的理念,将普法、监管、执法贯穿起来,经过近两年的量化分级监管试点工作实践,形成了阶段性工作成果,得到了监管者、经营者、消费者三方的支持认可,使诚实守信成为化妆品市场运行的价值导向和化妆品经营者的自觉追求。

  会议强调,化妆品经营环节量化分级监管工作制度有利于整合现有的化妆品监管资源,提升监管效率,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是带有前瞻性和创新性的工作举措。在全省拓展试点工作,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统一工作标准。以落实化妆品监管法规规章为核心,以拓展试点工作方案为基本标准,统一全省试点工作。通过试点工作探索建立辽宁化妆品经营环节切实可行的量化分级监管长效机制和信用体系,为全省实施量化分级监管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二要严格标准,推动试点工作扎实开展。要深入调查摸底,夯实监管工作基础。加强宣传培训,组织经营者自查自纠。严格执法,确保试点工作规范公正。三要勇于创新,促进量化分级监管试点工作提质增效。深入探索完善量化等级标准,检查评定内容、等级评定后检查频次、量化等级公示方式方法等内容,同时进行量化分级监管与信用监管深入融合研究论证,实现监管效能最大化。四要认真总结,形成量化分级监管制度性成果。在试点过程中充分听取基层执法人员和经营者意见建议,总结梳理量化分级监管中的实际问题并加以分析解决,通过阶段性工作总结,纠正工作差错和漏洞,补短板,强弱项。拓展试点工作结束后,省药监局将形成适用全省系统、科学规范、运行有效、切合实际,基层可良好执行的量化分级监管制度体系。

  会议要求,拓展量化分级监管试点工作是2023年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具体举措,推进化妆品经营环节监管工作创新,既是监管部门的责任和使命,更是监管部门的选择和追求,全省监管战线要积极作为,顺势而为,破解难题,实现目标,让我省的美丽产业更加绚丽多彩。

  各市及开展量化分级试点工作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局长和化妆品监管科(处)室负责人共计85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