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整合医疗器械仓储运输资源,优化仓储物流资源配置,强化医疗器械多仓经营监督管理,保障医疗器械安全,促进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规规章规范,省药监局起草了《辽宁省医疗器械多仓协同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9月16日下班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邮箱:qxjgc.fda@ln.gov.cn。电子邮件主题请注明“《辽宁省医疗器械多仓协同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建议反馈”。
附件1:《辽宁省医疗器械多仓协同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附件2:意见建议反馈表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