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指导和规范我省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生产企业做好监督检查缺陷整改工作,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我局于2022年制定发布了《化妆品生产监督检查缺陷整改指南(试行)》,目前,试行期已满,拟转为正式文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2024年12月16日前将相关意见建议反馈至电子邮箱hzpc.syjj@ln.gov.cn,电子邮件主题请注明“缺陷整改指南意见建议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