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药监告〔2024〕113号
为规范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完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及生产许可核查程序,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省药监局起草了《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产品注册与生产许可核查工作程序(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2024年12月19日前将相关意见建议反馈至电子邮箱qxjgc.fda@ln.gov.cn,电子邮件主题请注明“核查工作程序征求意见建议反馈”。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