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第一类医疗器械(含第一类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及生产备案工作,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我局起草了《辽宁省第一类医疗器械监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1月17日前将相关意见反馈至指定邮箱。
邮 箱:qxjgc.fda@ln.gov.cn
附件:辽宁省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及生产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