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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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振安区九连城富隆大药房违规操作没有处理

丹东市振安区九连城富隆大药房因违法像阳性病人出售退热药品,并且没有上报丹东两抗一退药品小程序,导致很严重后果,按照丹东振安区市场监督局之前发布的规定,是吊销富隆大药房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现在富隆大药房没有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还在正常营业,希望局长能秉公处理丹东振安区富隆大药房违规操作事情!

回复消息

留言时间:2022-06-12 08:51:51

答复时间:2022-06-13 00:06:00

答复单位:默认部门

答复内容:留言时间:2022年6月12日 答复时间:2022年6月13日 答复单位: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答复内容:您好,您的问题收悉,具体信息想电话与您进行沟通,发现所留手机号是空号。您反映的药店为单体药店,丹东市市场监管局是其发证机关和日常监管机关,请直接向丹东市市场监管局反映,或拨打12315投诉举报咨询电话反映。感谢您对辽宁药监事业的支持,让我们共同维护辽宁良好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