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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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药监局组织开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专题培训

 

  为进一步增强我省医疗器械监管人员及相对人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在医疗器械宣传周期间,省药监局于720日在沈阳珀丽酒店组织开展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题培训。此次培训邀请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注册司黄伦亮和清华大学技术转移研究院(原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卢爱丽老师,分别对医疗器械产品上市前和上市后的主要修订内容进行了讲解。 

  省药监局相关业务处室、各稽查处、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各市及沈抚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医疗器械监管的167名同志,以及近120家沈阳地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负责人参加了培训。通过此次培训学习,参训人员深刻领会了《条例》的立法精神和基本原则,对《条例》新修订部分有了更准确的理解。下一步,省药监局还将持续对《条例》进行分专题、分批次培训,确保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要求,督促企业强化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医疗器械的新需求、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