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2023年度辽宁省政务公开绩效考核方案》要求,规范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内容更新及时、完整、准确、全面,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优服务功能,结合药品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新形势、新要求,持续优化政务服务,用政务透明度赢得群众满意度,以高质量政务公开服务助力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告捷。
(二)工作目标
全局政务信息发布更为主动、规范、透明,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主动公开。及时在局网站发布各类主动公开信息,并根据立改废情况,对各类信息实施动态更新管理。属性为主动公开的工作通知、公告通告等文件,主办处室于印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局网站发布;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决定、行政检查结果,主办处室于决定、结果形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20个工作日内在局网站发布;公开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省政府重要文件,责任处室于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局网站发布;工作动态等其他信息履行“三审三校”程序后,主办处室及时在局网站发布。
(二)做好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相关规定,及时对申请公开事项进行登记、办理、答复。对于能当场答复的申请,应当场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接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答复申请人,并及时归档相关材料。
(三)规范意见征求、政策解读。加强规范性文件草案社会意见征求,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在局网站及时、规范、集中公开文件草案、草案解读和意见征集结果。加强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在发布规范性文件时同步进行政策解读,政策解读要与规范性文件互相链接,内容须注明解读单位、解读人、解读人电话,注重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其中,图表图解比例不低于50%。
(四)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及栏目内容更新。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设置和调整局网站相关栏目,撤销已无要求或已经超过时效的栏目。及时更新栏目内容,动态要闻类栏目至少每两周更新1次,政策文件类栏目至少每6个月更新1次,其他应更新栏目至少每年更新1次。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综合规划财务处要加强对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严格信息发布审核把关。科技处要加强对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技术支撑,定期检查网站栏目使用和内容更新情况,对存在的问题通报相关责任处室组织处理。各处室、药品审评查验中心要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落实责任,做到应公开的必须按规定公开。
(二)提升工作质效。各处室、药品审评查验中心要严把政治观、政策关、法律观、保密观、文字关、舆情关、风险评估关,确保公开的信息表述规范、不涉密、不引发舆情事件。要丰富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