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2023年度辽宁省政务公开绩效考核方案》要求,规范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内容更新及时、完整、准确、全面,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优服务功能,结合药品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新形势、新要求持续优化政务服务,用政务透明度赢得群众满意度,以高质量政务公开服务助力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告捷。

(二)工作目标

全局政务信息发布更为主动、规范、透明,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主动公开。及时在局网站发布各类主动公开信息根据立改废情况,对各信息实施动态更新管理。属性为主动公开的工作通知、公告通告等文件,主办处室于印发之日起5工作日内在局网站发布;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决定行政检查结果,主办处室于决定、结果形成之日起7工作日、20工作日内在局网站发布;公开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省政府重要文件,责任处室于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局网站发布;工作动态等其他信息履行三审三校程序后,主办处室及时在局网站发布。

(二)做好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相关规定及时申请公开事项进行登记、办理、答复。对于能当场答复的申请,应当场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接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答复申请人及时归档相关材料

(三)规范意见征求、政策解读。加强规范性文件草案社会意见征求,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在局网站及时、规范、集中公开文件草案、草案解读和意见征集结果。加强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在发布规范性文件同步进行政策解读,政策解读要与规范性文件互链接,内容须注明解读单位、解读人、解读人电话,注重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其中图表图解比例不低于50%

(四)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及栏目内容更新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设置和调整局网站相关栏目,撤销已无要求或已经超过时效的栏目。及时更新栏目内容动态要闻类栏目至少每两周更新1政策文件类栏目至少每6个月更新1次,其他应更新栏目至少每年更新1次。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综合规划财务处要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严格信息发布审核把关。科技处要加强对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技术支撑,定期检查网站栏目使用和内容更新情况,对存在的问题通报相关责任处室组织处理。各处室、药品审评查验中心要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落实责任,做到应公开的必须按规定公开。

(二)提升工作质效。各处室、药品审评查验中心要严政治观、政策关、法律观、保密观、文字关、舆情关、风险评估关,确保公开的信息表述规范引发舆情事件。要丰富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