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8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及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研究拟订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
(二)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颁布实施地方中药炮制规范,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三)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注册管理。按权限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注册并监督检查,组织实施执业药师注册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环节的行政许可、备案,负责药品批发许可、零售连锁总部许可、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备案。
(四)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研制、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研制、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生产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六)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制定检查制度,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及药品批发、药品销售连锁总部环节以及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备案环节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其他环节的违法行为。
(七)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纳入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5231.0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665.7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70.08%。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65.7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 其他收入0.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1%。主要是其他单位拨入专项经费等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1564.8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29.91%。主要是中央转移支付专项资金结转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26030.32万元,降低83.27%,主要原因:辽宁省机构改革,原所属事业单位划转至其他单位。
(二)支出总计3629.3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809.97万元,占支出总计的77.42%。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84.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8.1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94.91万元,资本性支出12.16万元。
2.项目支出819.42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2.58%。主要包括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35.1万元、其他支出84.32万元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15201.58万元,降低80.73%,主要原因:辽宁省机构改革,原所属事业单位划转至其他单位。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601.67万元。
主要是中央转移支付专项资金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16265.35万元,降低91.04%,主要原因:辽宁省机构改革原所属事业单位划转至其他单位,原食品类项目划转至省市场局。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6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09.08万元,项目支出818.92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4541.04万元,降低80.03%,主要原因:辽宁省机构改革原所属事业单位划转至其他单位,原食品类项目划转至省市场局。与年初预算相比,2018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9.01%,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6.82%,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40.29%。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62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0.06万元,占9.3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74.89万元,占84.75%;住房保障支出128.74万元,占3.55%;其他支出84.31万元,占2.33%。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0.06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22.06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0.3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预算执行中调整预算数增加。
(2)事业单位离退休5.11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离退休工资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辽宁省机构改革原所属事业单位划转至其他单位。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12.89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8.9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辽宁省机构改革原所属事业单位划转至其他单位。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74.89万元,包括:
(1)重大公共卫生专项563.08万元,主要是中央转移支付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预算执行中调整预算数增加。
(2)行政运行2059.02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运行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7.7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预算执行中调整预算数增加。
(3)食品安全事务169.84万元,主要是食品安全事务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6.1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辽宁省机构改革原所属事业单位划转至其他单位,原食品类项目划转至省市场局。
(4)事业运行159.77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运行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7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辽宁省机构改革原所属事业单位划转至其他单位。
(5)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1.68万元,主要是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4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辽宁省机构改革原所属事业单位划转至其他单位。
(6)行政单位医疗109.8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医疗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1.6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退休。
(7)事业单位医疗11.7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医疗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1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辽宁省机构改革原所属事业单位划转至其他单位。
3.住房保障支出128.74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128.74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9.1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辽宁省机构改革原所属事业单位划转至其他单位。
4. 其他支出84.31万元,具体包括:
其他支出84.31万元,主要是其他支出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支出全部为上年结转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7.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3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辽宁省机构改革原所属事业单位划转至其他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6.32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1.05万元,主要用于国家局及其他省份调研、交流学习等,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7批次,39人,1.05万元。2018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1.18万元,下降52.91%,主要是辽宁省机构改革,原所属事业单位划转至其他单位等原因。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6.32万元,比上年减少88.39万元,下降70.88%,主要是辽宁省机构改革,原所属事业单位划转至其他单位等原因。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3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日常运行维护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1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09.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02.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607.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药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8.98万元,比上年减少5.78万元,降低1.01%,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减少办公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药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0.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6.0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6.0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10.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7.2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7.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7.72%。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药监局共有车辆11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2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18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2个,涉及资金95.33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90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因机构改革,食品监管职能相应划转至省市场局,导致相应绩效未能全部完成。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加强绩效指标制定的科学性,结合改革等因素,合理预计年度工作任务量。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事务(项):反映用于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8.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第四部分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