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及绥中、昌图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全省医疗器械生产监管,根据《辽宁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辽食药监械发〔2015〕24号),省局研究制定了《辽宁省重点监管医疗器械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辽宁省重点监管医疗器械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