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30日                          编辑:药监科技处审核                          来源:省药监局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本级组织决议,对局机关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实施领导。 

  2.学习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负责局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协调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及意识形态领域的工作。 

  4.负责局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全面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5.负责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 

  6.负责局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纪律,负责局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受理党员检举、控告和申诉,检查、处理所属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案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党员违反党纪的处理决定。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监督,实施党内监督和检查,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局党组报告有关情况。 

  7.领导局机关的统战工作,领导、支持局机关工会、共青团(青工委)、妇工委等群众组织按照章程独立开展工作,负责局机关计划生育工作。 

  8.承办局党组中心组学习的有关工作,协助承办局党组民主生活会的有关工作。 

  9.制订局机关党的建设年度工作计划、活动安排并组织落实。 

  10.负责扶贫工作。 

  11.承办局党组和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李长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