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名称 |
辽宁和合益康医药有限公司经营劣药“石菖蒲”案 |
| 处罚决定文书号 |
辽药监(稽七)罚〔2025〕8号 |
| 被处罚企业名称 |
辽宁和合益康医药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724120912055K |
| 法定代表人 |
李辉 |
| 主要违法事实 |
当事人经营劣药“石菖蒲”,货值金额411.10元,违法所得318.00元。 |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 |
| 处罚结果 |
没收违法所得318.00元;处10000.00元罚款,罚没款合计10318.00元;没收违法销售的劣药“石菖蒲”1kg。 |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主动履行;当事人已于2025年12月12日履行完毕。 |
| 作出处罚的日期 |
2025-12-12 |